記者鍾至偉、賴懿慈/台北報導
台北市衛生局最新公布,12月1日開始總共2200多間飲料店禁用「塑膠杯」,通通都得改用「紙杯或是植物纖維材質的杯子」,如果被查到違規將處以最高6000元的罰鍰。而民眾對於這項政策都表示認同,店家為了鼓勵民眾用環保杯,也早在7月祭出折5元的優惠。
▲台北市12月1日起總共2200多間飲料店禁用塑膠杯。
飲料店員:「飲料好囉,(謝謝),小心拿喔。」
櫃檯點餐拿飲料,明明是點冰的,但店員清一色都是拿紙杯交貨,看不到以往的塑膠杯,因為台北市府最新公告,從12月1日開始,所有飲料店都禁用塑膠杯。
▲飲料店得改用「紙杯或是植物纖維材質的杯子」。
民眾:「我覺得這政策其實是滿不錯的,塑膠杯洗的話,紙杯他們其實清洗的話比較方便,他們其實也比較好帶。」
民眾:「因為它(飲料店)有折價5元的優惠,如果自帶環保杯可以省一筆錢。」
▲民眾自帶環保杯可以折抵5元。
新政策提倡環保,多數民眾都買單,全台北市總共2200多間飲料咖啡店,像是星巴克以及手搖品牌迷客夏、CoCo都可,連鎖商店還有速食店,麥當勞、肯德基等等都在列,得用紙杯代替塑膠杯。
▲連鎖商店、速食店也在規範的名單中。
連鎖飲料集團發言人侯升偉:「從今天起我們台北各門市全面使用紙杯,沒有塑膠杯,也歡迎所有的消費者自帶環保杯來買飲料,每杯都可以折5元。」
中央提倡減塑,事實上,各家飲料店從今年7月就先行實施,自備環保杯可以折抵5元優惠,也鼓勵民眾使用「循環杯」,付完訂金就能租借使用。
台北市環保局資源循環管理科長林鈺惠:「目前全市轄內的連鎖以及非連鎖飲料店大約有2200家,所以我們這個政策推行之後,我們每年至少可以少用7600萬個塑膠杯。」
▲飲料店若違反規定,將處以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
全台北市飲料店禁止塑膠杯,環保局也會不定期派員稽查,若違反規定,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未完成改善按日連續處罰。未來中央也會陸續推動,讓全台灣都能和塑膠杯說再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