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藝人李蒨蓉去年4月開車載貴婦團成員石新儀,在台北市基隆路高架橋下匝道時,違規駕車撞傷騎士,被控控過失傷害,台北地檢署上月29日最後一次傳喚李蒨蓉出庭,考量雙方仍無法達成和解,今(3)日依過失傷害罪將她起訴,向法院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圖/翻攝自阿帕契參觀團臉書
李蒨蓉之前因登上陸軍航特部601旅的阿帕契直升機,還在臉書拍照打卡,引發喧然大波,事後又因開車自基隆路高架橋駛下匝道,右切至外側車道,與機車發生擦撞,騎士身上有多處擦挫傷,警方認定基隆路高架匝道設有禁止切至外側車道的標誌,李蒨蓉違規涉及過失。
事發後,李蒨蓉製作完筆錄後,立即趕往醫院探視機車騎士,而這起車禍事件,因雙方沒有達成和解共識,李蒨蓉因而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