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綜合報導
為了讓老屋耐震評估有明確法源依據,內政部今(18)日通過「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修正草案,未來民眾辦理86年5月1日以前,取得建造執照的既有住宅結構安全耐震能力初步評估,每件可以向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全額補助8000元。
▲老屋耐震評估可申請補助(圖/資料照)
內政部表示,為落實「住宅法」提升居住品質,以及鼓勵參與住宅性能評估,營建署已經在去年7月訂頒「私有建築物耐震性能評估補強推動先行計畫」,為了進一步賦予法源依據,所以修正「住宅性能評估實施辦法」。
耐震能力初步評估將由內政部指定的評估機構,包括建築師、結構技師或土木技師進行檢查,並提高補助費用為8000元。有關相關辦理作業,營建署與地方政府已於16日討論確認,目前規劃以一幢(棟)為申請單位,且該棟一半以上的區分所有人同意,並推派一人代表向當地縣市政府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