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游舒婷報導
▲女推嬰兒車搭捷運不小心壓到男大生的腳,遭對方暴打。(示意圖/資料照)
北市一名高姓男大生於2021月4日時搭乘捷運文湖線,遇到李女推嬰兒車,嬰兒車不慎碰撞到高男的腳,高男出手打傷李女、失控飆罵對方「BITCH」。高男事後被李女告上法院,高姓男大生被判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2萬5千元。全案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2021年4月28日中午12時41分許,高姓男大生搭乘臺北捷運文湖線往動物園站方向時,因為不滿李女推的嬰兒車碰到他左腳,失控辱罵對方「BITCH」,以腳踢踹李女腿部、並徒手毆打李女背部、肩膀及抓傷臉部,同車乘客見狀按鈕通報站務人員到場處理。
李女稱,高男當時以左腳踢、踹左右腳數次,徒手毆打背部、肩膀及抓傷臉部,把她壓到捷運椅子上,用拳頭打後背、腰部,打完後再抓她肩膀,摔到嬰兒車。李女先到萬芳醫院就醫,並至仁愛醫院驗傷,正式提告高男。
高男承認和李女發生肢體衝突,但辯解是對方先動手、沒有罵髒話等語拒絕道歉。法官事後透過監視器畫面確認高男先動手、也有罵「BITCH」,因事證明確,被告犯行認定,依公然侮辱罪、傷害罪,處拘役25日,得易科罰金2萬5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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