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台中報導
▲情侶相處,對事情認知不同難免爭吵。(圖/翻攝PIXABAY)
台中市邱姓女子因不滿同居謝姓男友與她因感情問題大吵,竟準備裝有不明酸液瓶子,深夜到停車場埋伏。她在隔天凌晨等到回家的謝男後,立刻上前潑酸,謝男因此毀容,四肢也有4度化學性灼傷。台中地檢署偵結,依重傷害罪嫌起訴邱女。
起訴書指出,39歲邱姓女子與謝姓男子交往,在北區同居,2人常因感情狀況爭吵。邱女因不滿謝男,竟在111年3月29日晚上攜帶裝有酸液的瓶子,躲到謝男返家回到的停車場裡。她等到隔天凌晨2點多,看到謝男搭計程車回來下車,立刻衝上前朝他潑酸。
▲女子報復男友,竟潑酸造成他毀容。(示意圖/翻攝自Pexels)
謝男緊急送醫後,醫師發現他的雙眼、顏面、頭頸及四肢都有四度化學性灼傷,灼傷面積達體表百分之29。他因此顏面毀容、鼻翼變形、角膜混濁及,雙手也活動受損。
警方到場時發現邱女仍在現場,原以為只是證人,將她帶回。警方卻發現邱女的右手腕、鞋子也有遭酸液腐蝕痕跡,經邱女自願接受搜索、交付證物配合調查,警方再從她車上起獲作案用裝有強酸的瓶子。
邱女坦承犯行,辯稱和謝男因感情糾紛,才會潑酸報復。附近監視器拍下的身影,也顯示就是她本人。被害謝男也指證歷歷,並提出驗傷、對話紀錄佐證,對邱女提告殺人未遂。
檢察官認為,邱女潑酸後就沒有再對謝男進行不法惡害,依她攜帶酸液數量雖會造成皮膚重傷,但難認從外朝人潑灑會有奪命情形,最後改依重傷害罪嫌將她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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