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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家/捷運宅續約傻眼!加收「半個月服務費」 妙齡媽將臨盆:我該怎辦

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妙齡媽承租台北市捷運局的捷運共構宅「希望城市」,續約時包租代管業者要求加收服務費。(圖/資料照)

▲妙齡媽承租台北市捷運局的捷運共構宅「希望城市」,續約時包租代管業者要求加收服務費。(圖/資料照)

捷運宅續約要收費!新北市蘆洲一位妙齡媽向《三立新聞網》表示,「我去年6月向包租代管業者『家成物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承租蘆洲捷運共構宅,今年1月卻突然收到通知,告知續約必須加收『半個月服務費』方可續約,但當初合約內容完全沒有提及,讓我想要搬家,但6月就到待產期,陷入兩難。」

妙齡媽表示,我6月就要待產,現在才知道房屋租約續約要加收服務費,相當兩難。(示意圖/pixabay)

▲妙齡媽表示,我6月就要待產,現在才知道房屋租約續約要加收服務費,相當兩難。(示意圖/pixabay)

妙齡媽表示,「我將當初的租約仔細翻來翻去,實在找不到『續約要收服務費』的內容,而且當初承租時,有問幫我簽約的仲介,續約是否要再收一次服務費,他口頭回覆我不用,現在卻又改口,實在無奈,原本是基於信任政府的『包租代管』,現在碰上這種事,以後也不敢太信任仲介了!」

仲介於2/10以訊息通知妙齡媽,「您好,為維護房內居住品質,本公司即日起績約將會酌收租金半個月服務費。本公司將贈送『冷氣保養乙次油漆粉刷處理乙次、續約需當下繳交租金半個月服務費』,合約需於到期一個月前完成續約動作。如不續約,煩請於合約到期一個月前的10號告知,例如到期日112/7/31,需於112/6/10前告知不續約,如有續約6/30前需續完合約,謝謝。」

妙齡媽向仲介詢問,「當初說續約不會收服務費,現在是什麼?」仲介則回應,「當時是沒有,公司今年訂的。」

類似糾紛常見,但發生在市有財產實屬罕見,記者比對合約,向房東台北市捷運局詢問此事,捷運局證實,「家成確實是捷運局委外的包租代管公司,已向家成詢問此事,家成表示今年1月才開始執行,建議此糾紛交由消保官與地政局調處。」

李柏毅認為,捷運局委託契約未寫明可加收服務費,委託業者就不應任意加收。(圖/李柏毅辦公室提供)

▲李柏毅認為,捷運局委託契約未寫明可加收服務費,委託業者就不應任意加收。(圖/李柏毅辦公室提供)

台北市議員李柏毅表示,捷運局眾多包租代管業者中,惟此家公司續約需額外收取半個月的服務費,且捷運局回應,「契約未規定不可加收服務費,所以捷運局無法可管。」

他提出三點質疑如下:

一、委託契約也沒有限制業者收保護費、抽戀愛稅,難道業者也可以隨便收?

二、業者多收半個月,捷運局無法可管,若業者多收一年,捷運局也無法可管嗎?

三、委託民間包租代管的契約精神之一,是業者不得巧立名目收費,這如果不是巧立名目,什麼才叫巧立名目?

李柏毅認為,「捷運局應立即限令該業者不得對續租人額外收取管理費,已收取者立即退還,若業者不服,應由業者向地政局申請解釋。」

據悉,目前捷運局正針對此事進行處理當中,將於今日下午回報處理進度。

▼租屋公司仲介單方面告知,續約必須加收半個月租金為服務費。(圖/妙齡媽提供)

租屋公司仲介單方面告知,續約必須加收半個月租金為服務費。(圖/妙齡媽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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