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韋帆/台北報導
▲妙齡孕媽即將到待產期,捷運宅包租業者卻突然告知續約要收服務費。(示意圖/pixabay)
台北市捷運局局長鄭德發震怒!新北市蘆洲一位妙齡媽向《三立新聞網》表示,「去年向包租代管業者承租北捷的『希望城市』,近期業者突然提出續約須再付一次服務費,市議員李柏毅、局長鄭德發聞言後雙雙震怒,局長令業者不得巧立名目收費,已收費則必須在一周內退款!」
妙齡媽租約到今年5月,租金35,000元,若根據業者「家成物業管理顧問有限公司」要求半個月租金為續約服務費,必須再支出17,500元,她說,「當初業者說續約不用再收一次,後來單方面宣布新辦法,讓我信任感完全失去,不太想再續租,但6月就是待產期,實在很兩難!」只好向媒體及民代求助!
▲李柏毅一聽到民眾遭不公平對待,怒轟北捷相關單位。(圖/李辦提供)
台北市議員李柏毅聞言後,立刻怒斥,「從沒聽過這種事,北捷這麼多住宅出租,就這一個續約要求服務費!」
他今日一早立刻前往捷運局詢問相關事宜,惟負責單位回應「外包合約中,並未提及不可收取服務費,無相關法規可管!」,李辦聞言後立刻震怒,要求負責單位立刻掉轉職務。
李柏毅說,「業者就是巧立名目收費,冷氣費、粉刷費,正常損耗下,邏輯上都是房東應盡修繕之義務,如果是捷運局要求業者必須維護,那就是業者必須維護,怎樣都不該轉嫁到租客身上。」
他認為,「捷運局代表的市府單位,倘若基本法歸原則都不懂,一把將責任推卸給業者,民眾又該如何自處?」李柏毅遂將此事立即告知蔣市府秘書室及局長鄭德發。
▲北捷局長鄭德發聽聞此事,立刻氣得直跳腳,立刻令其不可巧立名目收費。(圖/翻攝自Google Maps)
鄭德發聞言後也立刻震怒,「裁示業務單位限令業者不得巧立名目收費,已經收取的,必須一週內退款。」據悉,目前業者已承諾照辦!
妙齡媽表示,「業者確實已經與我聯繫,處理後續解約或續租的相關事宜,感謝議員與市府的協助,為了這麼小一個案子,勞師動眾,真的很不好意思,而且我又是住在新北市,並非台北市民。」
李柏毅直言,「北捷並非所有資產都位於台北市,但所有的行為,只要跟民眾有關,都是台北市每一個民代的事情,我們監督市政是為了台北市更好,無關選票,只要民眾碰上市政不合理的地方,有需要幫忙,都歡迎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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