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一審林秉樞被判刑2年10月。(圖/資料畫面)
立委高嘉瑜遭前男友林秉樞施暴案,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林秉樞2年10月,案經上訴,進入二審審理。高等法院11日開庭,採不公開審理,庭後,林秉樞低調不發一語離開,高嘉瑜的委任律師則強調,林秉樞不僅對高嘉瑜施暴,對另名前女友也同樣施以暴力,根本是「慣犯」,應該付出應有的代價。
林秉樞被控於2021年9月間,利用與高嘉瑜視訊時,偷拍私密照,並指示友人在各政治人物臉書上散布誹謗高嘉瑜留言。同年11月間,在飯店房間內限制高嘉瑜人身自由,並動手施暴,強迫高嘉瑜簽下指控前男友馬文鈺竊占公款的不實內容,並冒用高嘉瑜的名義在臉書、Line群組等處發文。
同年月24日,林秉樞在其母親告別式時,再度當眾對高嘉瑜施暴。得知周刊獲悉此事有意報導,竟又恐嚇高嘉瑜。幾天後,案件曝光,檢警拘提林秉樞到案,檢方偵辦後,依傷害、強制、私行拘禁、妨害名譽、恐嚇、偽造文書、妨害秘密、妨害電腦使用等8罪起訴林秉樞。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處林秉樞2年有期徒刑。
二審高等法院開庭,全案採不公開審理。庭訊後,高嘉瑜委任律師表示,對於私行拘禁罪部分,一審判決林秉樞無罪,因此上訴,希望不要再有其他女性受害。而林秉樞日前因對另名前女友施以暴力恐嚇,搶走前女友手機,和對高嘉瑜施暴的手法,根本完全相同,此部分新北檢日前將林秉樞起訴,可見林男慣性對女性使用暴力,根本是慣犯,應該要對其犯行付出應有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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