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苗栗報導
▲婦人與小王聯手打死丈夫後再焚屍棄屍,遭判重刑。示意圖。 (圖/PIXABAY)
台中市姚姓人妻與陳姓小王2年前在母親節當天,用藥迷昏袁姓丈夫後再用鐵棍打死,潑灑汽油焚屍後丟入大排棄屍。一審依殺人罪判姚、陳2人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二審改判姚16年,陳15年,褫奪公權10年。苗栗縣政府替袁男與前妻2名小孩及姚女1名女兒求償,苗栗地院判賠258萬多元。全案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34歲姚姓女子有5次婚姻,與57歲袁姓男子結婚後,育有1名女兒。她常被袁男家暴,竟又與25歲的陳姓男子交往,經常跟陳男哭訴遭袁男毆打。袁男發現妻子與陳男外遇,憤而對2人提出求償。
▲▼婦人遭丈夫家暴,竟夥同小王殺死丈夫。(示意圖/翻攝pixabay,資料照)
110年5月9日,姚女與袁男相約帶女兒到苗栗知名渡假村慶祝母親節。當天上午,陳男先將姚女的安眠藥磨成粉備用,開車載姚女及其女兒到苗栗竹南火車站的便利商店,由姚女進店購買袁男愛喝的咖啡,再由陳將安眠藥粉末摻入咖啡,姚女帶女兒及咖啡換搭袁男的車前往渡假村。
袁男及妻女到渡假村停車場後,姚女把咖啡拿給袁男飲用,不久就陷入昏迷。姚女接著找陳男開車,將他們3人載至新竹縣橫山鄉住處。姚女提議用刀械行兇,經陳男勸阻後改在旁邊把風,由陳男持鐵棍重擊袁的頭部,致袁當場慘死。
姚、陳2人隨後到加油站購買汽油,10日凌晨,將袁男的屍體潑汽油焚毀,並丟至住處附近大排水溝裡。
台中地院依殺人罪判處姚女、陳男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遺棄屍體罪分別判處1年4月、1年2月;盜領袁男存款、過戶車輛部分則依偽造文書等罪分判4月、3月,可易科罰金。台中高分院則撤銷改判姚女15年,遺棄屍體罪判1年,不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刑16年,褫奪公權10年;陳男更一審改判15年,褫奪公權10年,全案尚未定讞。
苗栗縣政府也為姚女7歲女兒,以及袁男與前妻所生的2名子女,向陳、姚兩人提起民事求償。台中地院審結,判2人須連帶賠償給3人分別178萬、10萬、70萬。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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