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人夫外遇被妻子抓包。(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高雄一名孫姓男子在妻子懷孕期間外遇服飾店女老闆,他和小三約會前,還會傳訊討論性愛姿勢、見面做愛2次等,孫妻抓包丈夫外遇後,要求小三簽立切結書,不再與孫男有往來,如違反將賠償500萬元,小三與孫男藕斷絲連再度被孫妻抓到,她憤而提告對丈夫和小三提告,高等法院高雄分院判決2人連帶賠償40萬元定讞,違約金部分將上訴。
判決指出, 2019年7月孫妻懷孕第3胎期間,發現丈夫外遇一名服飾店女老闆,2人時常外出約會且發生性關係,丈夫用LINE傳送「為什麼今天這麼敏感」、「你這麼愛從後面,你會比較敏感?」、「從後面好像很容易就會出來」等訊息給小三,孫妻要求小三簽立切結書,不再與孫男有任何往來,如違反願賠500萬元。
不料丈夫和小三卻藕斷絲連,且透過專用手機互通訊息、私下幽會,孫妻發現後憤而提告要求小三賠償違約金500萬元,另要求孫男和小三連帶賠償50萬元精神撫慰金。
小三雖否認簽署切結書後和孫男有不當交往,且既然當初已簽訂契約書,就表示其妻已「宥恕」雙方,沒有理由再請求賠償。法官認為,據簡訊內容「全身脫光」、「為什麼今天這麼敏感」、「你這麼愛從後面,你會比較敏感?」、「從後面好像很容易就會出來」等腥羶色訊息,認定小三和孫男確有越軌行為,而「宥恕」是指刑事告訴,判決小三和孫男連帶賠償40萬元,違約金部分將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