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遭槍擊,向寶和會劉丞浩(左)施俊吉等人提告求償。(圖/資料畫面)
網紅「館長」陳之漢2020年間遭竹聯幫寶和會槍手劉丞浩槍擊,檢警追查幕後主使為寶和會組長施俊吉。最高法院1月間駁回施男等人上訴,施男被判刑16年、劉男被判刑15年6月,全案定讞。民事部分,館長對施男、劉男2人求償2000萬元,一審新北地方法院判決應賠327萬4113元。案經上訴二審,高等法院27日駁回施男2人上訴,仍需賠327萬餘元。仍可上訴。
館長主張,遭槍擊後的修養期間,幾乎得靠輪椅行動,復健、治療皆得承受相當大的煎熬;為保自己的安全,還得投入數百萬安排隨扈。不過新北地院法官認為求償金額過高,考量施男、劉男2人收入、教育程度等,判決應連帶賠償館長327萬411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