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翁郁雯、連冠智/台南報導
三年半前,方小弟在台南遊藝場遭割喉案,男童的姑姑看到台北內湖隨機殺童案,痛心不已,再次面對鏡頭對司法喊話,直說如果當時能將殺害姪子的兇手判死,能有嚇阻作用,坦言身為被害者家屬,至今走不出傷痛。辦過北投女童割喉案的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翁偉倫也憤而在臉書PO文,質疑用精神疾病為由就不能判死,是「兩公約」遭無限上綱,不過人權律師表明,只要有教化可能性,就應該尊重人權,引發兩派不同意見論戰。
方姑姑:「我認為如果他真的判死刑的話,你覺得沒嚇阻的作用嗎?」
距方小弟遭兇手隨機割喉,命喪台南遊藝場,已有大約三年半時間,又見台北內湖隨機殺童案,方姑姑情緒激動說的哽咽。
方姑姑:「你們說他們精神有問題,他們神經有問題,他們怎樣…他們怎麼不直接去撞牆死就好了。」
一度抱頭試圖冷靜,不能理解的是為何司法不能給家屬一個答案。
方姑姑:「能平下心來好好過日子嗎?真的不可能,已經三年了,我說把我折磨成這樣,我有像人嗎?有法官說我也病了。」
家屬憤恨不平,打官司備受折磨,因為在遊藝場殺害男童的曾姓嫌犯,被判無期徒刑,更一審還引用聯合國《兩公約》維持原判,目前還在上訴中。
偵辦北投女童割喉案的士林地檢署檢察官翁偉倫,也公開在臉書上PO文質疑被告的龔姓嫌犯在行為、精神狀況與正常人一樣,而法官卻以患有精神分裂症免他一死,兩公約恐怕無限上綱。
人權律師劉思龍:「死刑的案件基本上就是要去斟酌那個兩公約裡面的規範,加害人他本身是否有教化的可能性,這幾個具體的標準,刑事法院基本上都會照這幾個標準做個案衡量。」
前後兩起隨機殺童案,都因法官考量兩公約,以嫌犯有精神疾病為由免死,內湖隨機殺童案,再度引發法界對兩公約該怎麼解讀的不同論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