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簡浩正/台北報導
▲疾管署對不良家用快篩事件說明。(圖/疾管署提供)
針對我國進口韓國不良快篩試劑,疾管署發言人曾淑慧昨表示,疾管署已於去年8、9月獲知食藥署抽驗結果為不良醫材後,停止付款並啟動回收作業。不過外界對款項有疑慮,疾管署今(18)日再次說明該韓國不良快篩試劑後續處理方式為「未使用部分回收換新、已使用部分不付款」。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昨指出,衛福部採購快篩試劑,部分卻被發現無法有效偵測病毒,且已流入市面、正在回收中。劑數包含向嘉碩生醫採購並交付502萬5千劑、向森昌簽約30萬劑韓國製快篩試劑。衛福部長薛瑞元昨於立院說明,當初審查EUA(緊急使用授權)時曾檢驗,但可能因為當時情況緊急,在邊境沒有抽驗到。他指出,凡是效力有問題的快篩都會回收換新;已使用的部分則不會付款。
疾管署今日發布新聞資訊,以三點說明韓國不良快篩試劑的爭議與後續款項處理:
首先,有關外界提及未追討貨款一事,其緣由始於嘉碩生醫電子股份有限公司(嘉碩公司)交貨之家用COVID-19抗原快速篩檢試劑(家用快篩試劑)屬不良醫療器材案,涉及履約爭議,該公司於112年2月18日向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工程會)申請履約爭議調解,主張疾管署應給付全數貨款4億7500萬元,疾管署於112年3月15日發函主張保有追討已支付貨款之權利,另持續請該公司依指揮中心指示退運回收試劑並辦理換貨,且因已進入工程會履約爭議調解程序,該函結論亦敘明將待履約爭議調解決議後再做決定。
再者,2家廠商交貨之家用快篩試劑已使用部分共計約163萬劑(含森昌公司30萬劑,價額2850萬元;嘉碩公司133萬劑,價額1億2600餘萬元),疾管署立場皆依工程會針對森昌公司之調解建議,試劑價額為0元之相同處理方式。森昌公司不接受工程會前述試劑價額為0元之調解建議,故調解不成立,此部分疾管署之前並未付款,仍依工程會調解建議不再付款。嘉碩公司因知悉工程會可能做成與森昌公司類似之調解建議,故自行撤回調解申請,疾管署將循法律途徑請該公司退還已支付款項7772餘萬元(該署扣留尾款4842餘萬元亦不再支付)。
最後,嘉碩公司當時未使用而回收369萬餘劑,該公司已於112年3-4月重新進口新一批等量之試劑,並經食藥署於邊境檢驗合格,故疾管署依契約及相關法令規定完成換貨程序及計罰逾期違約金。
疾管署說明,鑑於國內近期COVID-19疫情呈緩升趨勢,預計於年底達高峰將達每日2.2萬至2.4萬人感染,為快速診斷,及早採取必要的防治措施,故家用快篩試劑仍有需求,以降低疫情的衝擊,疾管署將陸續撥發地方政府及相關單位使用。疾管署表示,森昌公司部分,將依公共工程委員會調解建議不再付款,嘉碩公司部分依契約規定退換合格家用快篩試劑,並循法律途徑追討已支付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