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忠憲/苗栗報導
▲女子偷摘路邊種在盆栽的九層塔,遭判罰2千元。示意圖。(圖/資料照)
路邊的九層塔不要採!苗栗縣張姓女子下午騎車路過陳姓男子自家門口,順手將種植在盆栽、市價約20元的九層塔摘走,結果害陳男要做料理時沒得用,氣到報警。苗栗地院審結,將張女依竊盜罪判2千元罰金,易服勞役2日。
判決書指出,陳姓男子本身從事餐飲業,在自家門口用盆栽種植九層塔香料。今年5月31日中午,他打算摘一些製作客人預訂餐點,發現竟然被摘光光。他氣到調閱監視器畫面,果然發現一名女子前一天下午4點多騎機車偷摘九層塔,立刻報警。
張女到案後否認竊盜並辯稱,她之前看過很多人去那邊摘九層塔,以為是供大家摘取,因此沒特別問是否可以摘。
檢察官偵結認為,民眾在自家門口放置盆栽栽種九層塔屬常見,本案九層塔盆栽或附近並無張貼「免費摘取」、「自行取用」或「拋棄」的字樣或標語,張婦所辯明顯是卸責,不足採信,依竊盜罪嫌起訴。
苗栗地院審理後認為,張婦為圖一己之利竊取他人財物,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依竊盜罪判罰2千元,如易服勞役,以1千元折算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