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鄭餘蓉報導
新北一名洪姓男子因社區增設車位問題,與社區的楊姓主委發生衝突,兩人溝通未果,心生不滿的洪男便偷偷把老鼠藥投入對方的私人水塔內,導致楊家人產生過敏反應。案經審理,刑事部分,新北地院一審判洪男5個月徒刑,易科罰金;民事部分則判洪男須賠償楊男及其妻子各20萬元。全案可上訴。
▲監視器拍下洪男在水塔前鬼鬼祟祟的畫面。(圖/翻攝畫面)
判決書指出,2020年8月6日前某日,洪男將具抗凝血劑作用可能造成急性中毒的「可滅鼠」(brodifacoum)殺鼠藥物投入楊姓主委一家的私人水塔水源內,導致楊男腿部發癢紅腫,同住妻子也發生皮膚搔癢的過敏反應。
楊男和妻子發現飲用水有異味,檢查水塔後發現裡面有藍綠色懸浮物體,遂報警處理。經警方蒐證採樣送驗,檢驗結果確認該藍綠色懸浮物含有可滅鼠成分,楊男和妻子懷疑有人故意為之,於是在社區頂樓架設監視器,並將水塔蓋子上鎖。
▲過程全被拍下。(圖/翻攝畫面)
根據判決書,8月30日洪男打算故技重施,因水塔蓋子被上鎖而未能得逞。鄭妻透過監視器發現有人出現在他們家的水塔前,立刻衝上頂樓查看,洪男察覺有人上樓後將寶特瓶裝的老鼠藥往下倒入防火巷內,警方事後到防火巷內採取藍綠色顆粒狀物品送驗,確認含有滅鼠成分。
刑事部分,新北地院一審認定洪男傷害他人健康,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易科罰金,可上訴。民事部分,楊男和鄭妻控訴洪男毫無悔意,一再言詞狡辯,全無和解與賠償誠意,因此各求償300萬元,新北地院審酌後判洪男須賠償夫妻各2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