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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傳節目截圖!臉書罵王瑞德長得好醜 2網友未侵害名譽免賠

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2名網友在臉書發文辱罵王瑞德長得很醜均判免賠。(圖/資料照)

▲2名網友在臉書發文辱罵王瑞德長得很醜均判免賠。(圖/資料照)

資深媒體人王瑞德,去年間參加民視政論節目,陳姓網友因不滿他言論,遂將節目畫面截圖後上傳臉書,並表示:「你長得好醜!醜人多做怪」、「霉體人」,另名蔡姓網友則留下「垃圾嘴一個,長得很噁心」等字句,2人都被告上法院;新北地院認為,陳、蔡2人均未侵害名譽權,因此判2人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據了解,去年7月22日,陳姓網友在臉書專頁發文,並上傳王瑞德上政論節目的照片,內容提及「你長得好醜!醜人多做怪」等字句,接著又在留言回覆:「賤」、「霉體人」、「他很醜是事實,要告我什麼。」

另名蔡姓網友則留言表示:「真的,垃圾嘴一個,長得很噁心」,王瑞德認為,2人對他使用惡意負面的攻擊字眼,已超出適當評論公眾事務範圍,嚴重貶損他的名譽權,遂對陳、蔡2人分別提告求償20萬元及10萬元。

陳男應訊時表示,他不認同王瑞德在節目上發表的言論,才會發表該則貼文,內容提及「怎麼可能別人的黨都是壞的一無是處!天底下怎麼可能有某個黨全是缺點!只有你瞎挺的黨都全是優點!你當民眾全是白癡嗎?你繼續罵擾亂社會通告費領不完!」,他是針對王瑞德政治評論員身分所做的意見表達;蔡男則說,他罵的人不是王瑞德。

法官指出,陳男針對王瑞德在節目中的言論發表回應,由於該節目涉及政治議題探討,政治言論範疇應受最高程度的言論自由保障;王瑞德身為專業媒體人、政治評論員及公眾人物,對於他人言論及行為,應具備較高的容忍義務。

法官認為,雖然蔡男留下「垃圾嘴」等言論並不妥,但他主要是在回覆陳男貼文,陳男則是針對公共議題發表負面評價,單就整體脈絡觀察,儘管這些言論造成王瑞德心理不快,但並未侵害其人格、社會名譽權,王瑞德亦未舉證言論對他心理造成不好影響,因此判陳、蔡2人免賠,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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