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北報導
▲北市李姓酒吧老闆戴男服務生回家撫摸下體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台北市1名李姓酒吧老闆,先前帶男服務生阿豪(化名)回家後,開始狂摸其下體,阿豪嚴詞拒絕,李男卻說:「一直不要、死不要,你哪裡有問題啊?」、「我沒有聽過哪個男生被摸是不舒服」,直到他不斷拒絕才罷手;事後阿豪一狀告上法院;台北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李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
檢警調查,李男在台北市開設酒吧,並雇用阿豪當服務生;去年9月15日凌晨5時許,李男邀約阿豪至中山區住家過夜,阿豪允諾一同回家,李男卻在他熟睡時撫摸下體。
阿豪醒來後表示:「就很累啊,為什麼你要一直摸我那邊?」,李男則回:「啊你讓我吃一下,我就不會想碰你了,你讓我吃一下不就好了,你就一直堅持,一直不要、死不要、死不要,你哪裡有問題啊?」
阿豪又說:「可是你剛才是摸我下面」,李男理直氣壯表示:「對啊!」,阿豪則說:「我剛說不要啊」,李男竟回:「我是喜歡你的,你自己很清楚,我也知道你非常不喜歡我,但我不知道你不喜歡我的點在哪裡?我不懂」,阿豪無奈表示:「我剛就說我想睡覺,然後你一直摸我,很不舒服」,李男卻回:「我沒有聽過哪個男生被摸是不舒服」、「我都已經摸到蛋硬了,你也說不要不要不舒服」,但阿豪仍是不斷拒絕,李男才停下動作。
事後阿豪不甘平白受辱,憤而一狀告上法院;法官認為,李男強行撫摸阿豪下體,顯然欠缺尊重他人身體自主權,審酌李男犯後坦承犯行,並與阿豪達成和解,雙方約定分期給付賠償金,遂依強制猥褻罪判李男6月徒刑,得易科罰金18萬元,緩刑2年,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