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士誼/台北報導
▲監察院通過監委葉大華所提調查報告,糾正嘉義市府及嘉北國小(資料圖/記者鄭孟晃攝影)
嘉義市嘉北國小趙姓前校長,2021年時未經家長與學生同意,逕自在教室內裝設監視器,致新進陳姓教師因理念不合而辭職。不料,趙前校長卻召開臨時晨會公審其離職原因,並發表不實言論使陳姓教師遭受網路霸凌,使其選擇輕生。監察院通過監委葉大華所提調查報告,糾正嘉義市政府及嘉北國小,並請嘉市府重新檢討趙前校長不當行為。
監委調查表示,趙前校長以「預防家長興訟無法釐清事實」為由,逕自加裝監視器,並未依照《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暨教保服務機構監視錄影系統管理具體作法》處理,已經違反教育目的與牴觸CRC兒童權利公約中兒童隱私權部分,除嘉市府督導不周,也凸顯相關規定不足,教育部應就規範不足部分檢討改進。
調查報告指出,趙前校長臨時召開晨會,要求陳姓教師公開說明離職原因,並要同仁提出質疑,且公然指責陳姓教師作為已形同公審,嘉市府重啟調查後結果顯示,該會議對陳姓教師有針對性,使其感到羞辱、受傷。另趙前校長於媒體指稱「學生遭剪髮事件卻未獲陳師處理」之不實言論,引發後續網路霸凌及輕生案件,足證其未善待同仁,言行均有不當。
調查報告也指出,職場霸凌小組雖認定趙前校長有「權力濫用」之行政責任,嘉市府卻以「校長辭職負起行政責任」為由不再另行懲處,也未依規定追究其責任,更讓他參與他校校長遴選,嘉市府應依規定重新檢討趙前校長相關責任。
監委認為,本案凸顯代理、代課教師,欠缺與一般正式教師應有相同之基本工作人權及尊嚴,為確保學生受教品質,營造代理代課教師尊嚴之教學環境,教育部允應就代理、代課教師工作權及工作環境改善持續研議友善合理之申訴救濟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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