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洪正達報導
▲少女被林男騙到嘉義後,就遭到拘禁、性侵,直到警方追查手機失竊案時意外將少女救出。(示意圖/Pixabay)
嘉義縣林姓男與女友以打工為由,誘騙台南少女到嘉義後先拘禁,再強逼對方與自己發生關係,案經嘉檢偵查終結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私行拘禁等罪嫌起訴林男,另勞姓女友部分則依犯私刑拘禁罪起訴。
回顧案件,林男(26歲)曾與少女交往,沒想到最後分手收場,直到2024年4月19日當天,林男假借他人IG誘惑少女位陣頭打工,再將少女約到嘉義車站,隨後就與勞姓女友將少女押走,先帶往竹崎鄉一處民宅拘禁,同年5月12日再將少女轉移到大林鎮一處民宅。
而警方則是在5月15日因調查一起手機竊案,意外到該處民宅時撞見林男與勞女將少女拘禁,將少女救出後,發現少女已被被通報失蹤20多天,於是將林男、勞女依法送辦,遭到檢方聲押獲准。
後來檢警在調查時,發現少女一出嘉義車站時上了林男車輛時,手機就被對方扣押,讓少女自此斷聯,在這期間,林男還恐嚇如果少女逃跑就要將其殺害,最後甚至強逼少女跟他發生10多次行行為,若不從就毆打,少女也因此全身挫傷;就在少女失蹤期間,甚至還假冒外人告知少女父母「你女兒在台北打工不想回家」,導致少女父母到台北找人,最後檢方偵查終結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性交、私行拘禁等罪嫌起訴林男,另勞姓女友部分則依犯私刑拘禁罪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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