槍枝去哪了?店家遭鋼珠彈掃射 警僅以毀損罪送辦

記者劉己交、賴建志/台北報導

店面遭到槍擊,最後警方竟然用毀損罪嫌辦理!台北市一家機車行,3月22日下午遭到不明人士持槍掃射,店內彈痕累累,停在路邊的兩部車,車窗也全都破裂,老闆向警方報案,也順利逮到開槍的陳姓男子,沒想到檢方開偵查庭時,被害人才知道當初警方只用毀損罪嫌移送,嫌犯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的部份卻沒有移送,懷疑警方大案小辦。上警局詢問,員警竟然回答:「因為找不到槍啊!」

警嗆槍不見1800

▲車窗遭鋼珠彈擊碎。

林姓被害人:「怎麼沒有槍砲彈藥辦?怎麼只有毀損?」

員警:「這個本來就是毀損的案件而已。」

林姓被害人:「槍枝咧?這個是用槍枝去毀損的。」

員警:「去問偵查隊好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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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姓被害人。

明明自家店裡遭到槍擊,人也抓到了,警方卻只辦了個毀損罪,那到底槍在哪裡?

員警:「它是空氣槍。」

林姓被害人:「空氣槍,那也要送鑑定是不是有殺傷力嘛!」

員警一下說槍沒找到,一下說根本就是空氣槍,但3月份被槍擊的下午,被害人可是心有餘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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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僅依毀損罪移送兇嫌。

機車行放零件的紙箱,被射穿好幾個洞,旁邊的神壇也被射穿,外層玻璃裂成了蜘蛛網狀,停在外面的兩部汽車更慘,幾乎每一片車窗玻璃都遭殃。

林姓被害人:「他是整排掃射,不是單一開槍而已,我們師傅是來不及躲,跟他女朋友是嚇到來不及躲。」嫌犯開槍掃射的,就是這種鋼珠彈,就連機車行的員工也差點遭到波及。

3月22日下午1點多,位在台北市環河北路的機車行遭到槍擊,過了一週後,陳姓嫌犯落網,供稱是因為和老闆有停車糾紛才行凶,5月份檢方開庭,告知警方只有移送毀損罪,較重的「違反槍砲彈藥管制條例」卻沒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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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來作案的鋼珠彈。

民族西路所所長黃柏鈞:「我們也有通知鑑識小隊到現場做一個採證,並且有全力調閱行經的一些監視影像及行經的車輛,逐一做一個過濾。」警方澄清,一切都有依相關規定辦理,要用槍砲彈藥罪移送也有一定標準,但沒有和民眾好好溝通,甚至發生口角,也難怪被害人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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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西路所所長黃柏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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