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被稱為「S姊」的傅榆藺,已因台版柬埔寨害死3條人命案,被判無期徒刑。(圖/資料畫面)
「台版柬埔寨」主嫌之一,綽號「S姐」的傅榆藺,不僅與共犯囚禁、虐死被害人,且又和其他詐騙集團合作,在宜蘭以多間民宿為據點,取得人頭帳戶資料,拘禁人頭,再以各種不同方式進行詐騙。一審、二審皆判處傅女7年6月有期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最高院駁回,全案定讞。
根據判決,傅榆藺被控以宜蘭多間民宿為據點,取得人頭帳戶資料,包括存摺、提款卡、網銀帳密等,又要求提供者需留在民宿,才能獲得應有的報酬,變相拘禁提供者。
待傅女及共犯等查核帳戶資料為可用後,便由集團其他成員,以各種不同方式進行詐騙。至集團收到詐騙款項,層層轉匯,製造金流斷點,掩飾犯罪所得來源及去向,使警方無從追查。
一審宜蘭地方法院依詐欺取財等共63罪,判處傅女7年6月有期徒刑。傅女不服,提起上訴,強調其中21罪應無罪,其餘42罪應輕判,但二審高等法院駁回,仍判刑7年6月。傅女再上訴三審,最高法院16日駁回,全案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