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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狼逼少女拍DIY照!恐嚇「交成年網友會觸法」檢怒:多關1天少1被害者

記者羅欣怡/新竹報導

林姓男子在服役期間透過網路認識未成年少女,還逼對方拍攝不雅片。(示意圖/PIXABAY)

▲林姓男子在服役期間透過網路認識未成年少女,還逼對方拍攝不雅片。(示意圖/PIXABAY)

林姓男子透過手遊認識未成年少女小美(化名),眼見小美年少無知,故意用言語恐嚇「交成年網友會觸法」,藉此逼迫小美拍全裸自慰影片。偵查庭時,公訴檢察官痛批「被告多在監一天,就可能少一名被害人!」新竹地院法官認為林男行徑惡劣至極,「已非可惡、卑劣等詞足以形容」,最後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重判徒刑8年。

判決書指出,前年仍在軍中服役的林男透過手遊認識小美,接著就陸續傳訊「你早戀,等於害了別人」、「要讓學校的人都知道嗎?你完了!」等文字,讓小美誤認結交成年網友將使對方觸法,更害怕自己網路交友被家人、師長得知,而遭身家調查。

小美心生畏懼下,聽從林男的指示,在家裡浴室自拍影片,小美的母親驚覺有異及時發現報警,甚至林男還持續傳訊「趕快給我」、「不給我看是不是?好吧,我就讓大家知道好了!」

法官調查發現,林男早在前年6月仍在服兵役時,同樣透過網路遊戲認識12歲的小花(化名),一個月內與小花發生4次性行為,依現役軍人姦淫幼女罪判刑4年。

沒想到林男故技重施,同年又找上小美,公訴檢察官甚至在量刑意見中表示「被告多在監一天,就可能少一名被害人」,新竹地院法官審理時,認為行徑惡劣至極,「已非可惡、卑劣等詞足以形容」,非將林男長期與社會隔離,對潛在多數少女身心健全發展,明顯存在巨大威脅,最後依兒少性剝削防制條例以脅迫方法使少年自行拍攝性影像罪,重判徒刑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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