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彭淇昀報導
國民黨立委顏寬恒,因涉及沙鹿豪宅假買賣、詐領助理費,去年4月被台中地檢署依「偽造文書罪、貪污、竊占國有地」等3項罪名起訴,原訂25日一審宣判,但受到颱風凱米影響,順延至今(26)日上午10時宣判。雖然顏寬恒與新竹市長高虹安,同樣涉嫌「詐領助理費」,但與一審判決有罪就停職的高虹安不同,顏寬恒須等到判決定讞且被宣告褫奪公權,才會被解職。對此,網紅「四叉貓」貼出內政部公告,並點出顏寬恒不會被停職的關鍵。
▲顏寬恒與新竹市長高虹安同為利用職務詐領財物罪,但因顏寬恒的公職身份是立委,相關法規並未規定立委一審被判貪污有罪就要停權。(圖/翻攝自臉書)
顏寬恒任職立委期間也被查出涉嫌利用老臣林進福當人頭詐領助理費,被台中地檢署依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等罪起訴,雖然起訴法條與新竹市長高虹安同為利用職務詐領財物罪,但因顏寬恒的公職身份是立委,相關法規並未規定立委一審被判貪污有罪就要停權。
因此顏寬恒就算被認定詐領財物成立,仍能保有立委身份並繼續行使職權,不受影響,若顏寬恒一路上訴,就必須等到判決定讞有罪,並依《貪污治罪條例》規定褫奪公權時,才能被解職。
對此,四叉貓PO出一張內政部公告截圖,表示「顏寬恒是貪汙不是賄選,所以不會被停職,必須等到真的被褫奪公權後,才會註銷立委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