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鄭文燦仍被收押桃園看守所中。(圖/資料畫面)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任職桃園市市長期間,涉嫌為「華亞科技園區」土地變更案收受500萬元賄款,被收押進桃園看守所。現卻傳出疑似有「特權」,在看守所裡不但有會客室改建的獨居房,還有冷氣可吹。對此,法務部矯正署發出聲明表示,鄭文燦被配住的是多人舍房,生活作息與一般禁見被告無異,會客室也未曾改為收容空間容留特定人士,絕無媒體報導享有特權情事。
矯正署表示,鄭文燦自7月11日經桃園地方法院裁定羈押禁見,均配住多人舍房,房內生活作息與一般禁見被告無異,未有單獨收容情事。且所內會客室僅供家屬或律師依法辦理接見使用,未曾改為收容空間容留特定人士。
矯正署強調,看守所各項處遇作為,均恪守羈押法及相關規定依法辦理,絕無部分媒體報導之享有特權之情,特此澄清。
鄭文燦被控7年前,任職桃園市長期間,於「林口特定區計畫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華亞科技園區案),涉嫌收受白手套交付之500萬元賄款。全案於7月5日檢調發動搜索、傳喚,帶回鄭文燦偵訊後聲請羈押,桃園地方法院2次給予鄭文燦交保,檢方抗告、高等法院發回,檢、院一共交戰3次,最後桃園地方法院於7月12日裁定鄭文燦羈押禁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