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新北報導
「我沒地方住要去睡公園!」「法拉利姊」張婷婷自承因話題性不再,導致收入銳減,去年搬回新北市三重區大同北路的老家,花費20餘萬元整修後,獨自居住在五樓頂樓加蓋的套房內,未料母親疑似誤簽割屋文件,頂樓產權移轉給資產管理公司,雙方纏訟逾一年,法院仍判母親敗訴,今天上午9點債權人代表出面點交,張婷婷被迫從頂樓加蓋遷出,她氣憤表示:「明明是我們住了18年的房子,現在竟然變成別人的!」
▲張婷婷控訴頂樓加蓋的套房皆由她一手打理。(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張婷婷表示,老家的頂樓加蓋的確是原屋主增建,但是母親當初買下房子之後,照理而言頂樓亦為她們所有,未料前屋主欠下39萬元的債務,竟用頂樓產權償還欠款,而後三方前往派出所協調,母親因不識字,在旁人半哄半騙下簽下名字,頂樓加蓋遂成為金陽信資產管理公司所有,母親雖花費5萬元為自己討公道,不過官司打了一年仍敗訴,才會有今天法院強制執行之舉。
張婷婷還說,母親為了此事日夜操煩,甚至氣到得了重病,醫生診斷出罹患大腸癌第三期,醫藥費更花費百萬元之譜,因此也無力再上訴,讓她很心疼母親的處境。張婷婷認為,欠錢的人不是他們,憑什麼把房子判給別人?對此,律師則表示,頂樓加蓋為前屋主違法興建,因此房屋產權為前屋主所有,現任屋主只能拆除,並無法主張使用權,所以法院才會將房屋產權判給債權人,法拉利姐只能依法遷出。
▲張婷婷控訴自己即將無家可歸。(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張婷婷嘆自己不能繼續在這套房內梳頭髮。(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張婷婷母親簽下的移轉文件。(圖/記者楊忠翰攝影)
▲新北法院強制執行命令之公文。(圖/記者楊忠翰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