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柯文哲重開羈押庭,結果出爐。(圖/記者莊淇鈞攝)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弊案,遭檢方聲押禁見後,獲台北地方法院裁定無保請回。台北地檢署抗告成功,高等法院裁定發回更裁,北院於下午2點重開羈押庭。庭訊2.5小時後,結果出爐,法官裁定柯文哲收押禁見。
法官宣示裁定後,檢察官先走出法庭,幾分鐘後柯文哲的律師團也走出法庭,面對媒體追問,律師鄭深元、陸正義、蕭奕弘鐵青著一張臉,皆不發一語。
台北地院於5日上午9點30分重新開庭,先進行程序部分討論決定是否限制閱卷等,約30分鐘後結束,律師開始進行閱卷。柯文哲則因為回復到聲押禁見狀態,因此被法警帶回候審室等待至羈押庭開始。
根據高院裁定理由,雖然柯文哲對於都委會審議過程皆稱不知情,但根據應曉薇、沈慶京、台北市兵役局前局長朱亞虎、台北市都委會執行秘書劭琇珮等人的證詞,及朱亞虎和應曉薇的對話紀錄、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嫌重大、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是否真的什麼都不知道,仍有深究的必要。
加上沈慶京行賄應曉薇犯罪嫌疑重大、「被告(柯文哲)積極介入京華城案」等客觀情狀,雖柯文哲主張「相信具專業性且為多數決之都委會決議」,對案情毫無所悉或未曾懷疑,仍有究明必要。因此原審未就檢察官所提出之全部事證予以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罪嫌疑重大,尚非妥適,因此檢察官抗告有理由。
高院法官認為,台北地方法院並未就檢察官提出的全部事證進行綜合評價,遽認檢察官未釋明被告犯嫌重大,因此抗告有理,發回更裁。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