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張女出軌系主任一事已三番兩次鬧上媒體,最後因不堪丈夫的冷嘲熱諷法院判准離婚。(示意圖/Pexels)
屏東范姓男子曾在科技廠擔任工程師,因經營補習班的張姓妻子出軌了論文指導教授,雙方家務事還因此鬧上媒體版面,後來范男向教授成功索賠15萬元確定,但婚姻也經營不下去,張女訴請離婚後一審敗訴,她上訴到二審後,高雄高分院認為婚姻無法維持,因而判准離婚,孩子跟媽媽,范姓人夫每個月要支付1萬元扶養費。
判決指出,張女為補習班負責人,范男則是科技廠工程師,結婚10多年育有1子,直到5年前,張女考上屏東大學的碩士專班,並由葉姓系主任擔任論文指導教授,2021年8月間,范男查看太太手機時,赫然發現葉姓男子傳訊訊「每一周都能滿足妳,就一周不行」、「我為了周一和周二的事情跟我太太吵架,妳知道嗎?」,張女也回「是真的很愛你」,婚外情於就此曝光。
范男在看完簡訊後追問妻子,張女才坦承出軌,葉男後來登門道歉,但范男不滿學校未介入,於是找來媒體爆料,將葉男、張女兩人的照片及對話等證據完全公開,而范男再提告葉男侵害配偶權索賠100萬元,法官認為葉男與張女間已超脫一般師生情誼,判處葉男賠償15萬確定,而葉男任職系主任的學校也將拔官。
范男儘管已得償所願,但與張姓妻子間也感情生變,於是在事件過後不停以言語羞辱,並將妻子的照片爆料給媒體,並在孩子面前「罵到不能聽」,張女主張婚姻已名存實亡,於是訴請離婚;一審經屏東地院審理後判決張女敗訴,案件上訴二審後,高雄高分院認為范男以「破麻」、「肖查某(台語)」,又當著孩子的面說「你就是跟畜生交配」,讓張女覺得自尊被踐踏。
綜上所述,法官考量到2人的婚姻難以維繫,因此判准離婚,而在依據雙方教養環境等條件後,將孩子判給媽媽,但范男每個月要支付1萬元扶養費,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