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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部「霸王餐女王」再次犯案!檢察官生氣了:如果進去關可以一直吃

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洪女上個月在大遠百大戶屋吃霸王餐,又雙手一攤不付錢。(圖/翻攝畫面)

▲洪女上個月在大遠百大戶屋吃霸王餐,又雙手一攤不付錢。(圖/翻攝畫面)

高雄洪姓女子上個月到大遠百餐廳用餐,結帳時雙手一攤付不出1469元,業者無奈報警提告,而雄檢在偵辦此案時發現洪女已經是慣犯,2年多以來已被法院判刑多次判刑,因此檢方認為她死性不改,依詐欺罪起訴並求刑6個月,預料洪女將難逃牢獄之災,也讓她過上三餐都有人供應的生活。

檢方指出,2024年8月間前往大遠百樓上的大戶屋用餐,一人點了豬肉鍋定食、豬排蛋蓋飯、蕎麵湯麵,再加外一碗冰涼的抹茶冰淇淋、紅豆湯圓等6份點心,結帳金額為1469元,但洪女卻對著結帳櫃台雙手一攤表示沒錢,店家於是報警處理,訊後將洪女依詐欺罪送辦。

檢察官在偵辦時,發現洪女已經是霸王餐累犯,最早的一次為2022年2月17日,她到連鎖壽司店消費840元後,向店家表示沒有帶錢,在台南地檢署待了一夜後才離開,沒想到她事後又到台南一間五星級飯店吃飯,1個人吃了4884元,隨後又耍無賴不付錢,台南地院最後依詐欺罪判刑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

洪女被上銬帶回警局偵辦。(圖/翻攝畫面)

▲洪女被上銬帶回警局偵辦。(圖/翻攝畫面)

只不過洪女並沒有記取教訓,拘役期滿的她又在南部多間百貨公司或連鎖餐廳吃片霸王餐,最後又因案被拘役40天到50天不等,或判罰1萬元到2萬5千元的罰金,但她連罰金也不繳,情願去坐監。

雄檢在偵結後,認為洪女前科累累也沒有記取教訓,因此依詐欺罪將她起訴,並具體求刑6個月以上,希望她關久一點好好悔過,以免又有業者蒙受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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