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佳鈴/台中報導
▲台中地院法官搞烏龍,草率採取簡易判決程序,仍給林男減刑,還以被告「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為由輕判六月,易科繳罰18萬元即可免關,讓被害人母子陷入困境。(圖/翻攝畫面)
台中市林姓男子二年前酒後駕駛400萬保時捷休旅車,把22歲的蔡姓孝子撞成全身癱瘓。林姓男子開得起名車卻一毛都沒賠給被害人,甚至還向他求償修車費,連檢方都氣到罕見在起訴書中「聲明不適用自首減刑」。被害人的家屬以為正義可以伸張,但沒想到台中地院法官搞烏龍,草率採取簡易判決程序,仍給林男減刑,還以被告「坦承犯行,態度尚可」為由輕判六月,易科繳罰18萬元即可免關。雖檢方及被害家屬都繼續上訴,終於等到可以以合議庭審理,但三位官仍認定林男自首而予減刑,改判十月徒刑。
自稱從事網路代購的41歲男子,2年前酒後駕駛保時捷(新車價412萬元起)撞癱孝子22歲的蔡姓孝子,訴訟期間蔡母調閱林男財產,發現他住的是市價逾1700萬元高檔住宅,開四百萬名車但名下財產卻是0,雖法院判賠林男應賠償1940萬餘元,被害者與家屬卻是一毛都沒拿到,蔡母光是照顧全身癱瘓的兒子花掉數百萬元,身無分文已經窮途末路。蔡媽媽說,自己曾付完醫藥費後,窮到口袋只剩買一碗泡麵的銅板,兒子不忍她負債,一度說「媽媽不要救我,讓我死」,她咬牙告訴兒子,「再怎麼辛苦,縱使窮到沒飯吃,媽媽也絕對不放棄」。
肇事男酒測值0.16毫克,他不但撞癱被害者,竟還要他賠償保時捷修車費。犯後態度惡劣,沒想到案件到一審又大搞烏龍!
檢方聲請「通常程序」判決,台中地院卻改為「簡易判決」,獨任法官開一次庭後不到一個月就宣判,簡易庭甚至且推翻台中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所做「蔡男與柯女沒有肇事責任,林男為全責」鑑定,自行認定蔡男有未注意車前狀況之責;對於未賠償、否認有錯的林男,則認定其「坦承犯行,態度尚可」予以自首減刑,依此判林六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肇事者酒駕撞癱人,不但不用關還簡單賠了18萬就了事,讓被害者家屬感到相當不可思議,檢方與林男都上訴後,台中地院才發覺該項判決有問題,撤銷原判改由合議庭採用「通常程序」審理。
合議庭三位法官不採信林男否認酒後駕車、反指蔡男時速逾百公里等辯詞,認定蔡男無肇責,林男為全責;合議庭指林男推諉卸責,不斷指責蔡男,不過仍認定林男自首而予減刑,改判十月徒刑,若依此確定須入獄。兩造均上訴高等法院台中分院,蔡母的律師朱清奇聲明,林男態度惡劣,名下竟然一毛錢都沒有,完全無賠償誠意,請改判最重之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