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黃姓男子騎車衝進水溝身亡。(圖/資料畫面)
高雄市一名黃姓男子2022年間騎機車不慎摔進排水溝溺斃,黃男父母認為護欄設計不良,加上市府工務局管理有疏失,提出國賠求償322餘萬元。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黃男生前毒駕,死因與護欄無因果關係,判黃男父母敗訴。可上訴。
判決指出,2022年5月8日凌晨2時許,黃姓男子騎車行經高雄市林園區港埔三路後厝162號附近時,不明原因衝出護欄缺口,連人帶車墜進溝渠中,當這起事故被發現時,黃男已陳屍在水中。經法醫相驗,黃男的死因為多重藥物中毒與生前溺水窒息。
黃男家屬主張,事故地點整段排水溝護欄有多個缺口,但負責設置、管理的市府工務局、農水署卻沒有填補,也沒有相關的警告設施,因此提出國賠求償322餘萬元。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事故現場水深僅約45公分,死者身高有177公分,黃男是因受藥物中毒影響,墜落溝渠後未能起身避免溺水而窒息,且護欄缺口處兩旁護欄上有設置警告反光導標,黃男死亡結果與護欄設計等無直接因果關係,國家賠償成立要件不符,判黃男父母敗訴。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