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陳佩琪搭乘私人箱型車抵達廉政署,發現有媒體守候拍攝。(圖/翻攝畫面)
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弊案,7日上午二度約談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妻子陳佩琪至廉政署作證說明,訊後請回。不過陳佩琪離開時是搭乘廉政署的公務車,不同其他證人自行步行出大門,引發是否有「特殊禮遇」爭議。對此,廉政署強調絕無特別禮遇,是陳佩琪提出不想受媒體拍攝的請求,檢察官於合理範圍內給予協助,也並未送返住處。
▲訊後陳佩琪獲請回,卻是坐在公務車內直接由車道離開。(圖/翻攝畫面)
7日上午9點多,陳佩琪搭乘私人銀色箱型車抵達廉政署大門,同車的還有律師等人,一同下車後進入廉政署大門。全程皆為守候的媒體目擊,「檢廉二度約談陳佩琪」的消息也因此曝光,廉政署門外瞬間擠滿欲採訪的媒體。
約3個半小時後,廉政署車道大門打開,陳佩琪等人坐在另一銀色箱型車中,由司機開車直接「車出」離開廉政署,經證實無需送北檢複訊,而是訊後請回。不過現場畫面經媒體報導、刊登也引發外界質疑,一般證人大多大門走進來就大門走出去,唯獨陳佩琪有車坐,是否廉政署給予的特別禮遇。
▲陳佩琪坐在車內用外套遮著,不願讓媒體拍攝。(圖/翻攝畫面)
對此,廉政署證實該箱型車為公務車,但絕無特殊禮遇。而是檢察官訊問完畢後,陳佩琪提出不想被外頭媒體拍攝、圍堵,想順利離開,詢問檢廉是否能給予協助的請求。由於陳佩琪為證人身份並非被告,因此檢廉經考量,於合理範圍內給予協助,僅以公務車載陳佩琪等人到廉政署附近,私人箱型車停放地點,沒有載送返家。
只是照慣例,絕大多數證人除非移送地檢署複訊,否則怎麼進就怎麼出,被媒體捕捉拍攝。陳佩琪有車載,安然躲開鏡頭,恐引來其他證人相對剝奪感。
有律師表示,實務上確實,證人若有需要類似協助,是可以向檢察官等詢問、提出請求,檢察官也必須考量是否合理,才能於適當範圍內給予協助,若請求不合理則會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