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涉嫌殺害雙親,逆轉判免死。南投王忠義、陳麗雅夫妻,因為積欠卡債,在103年5月和10月涉嫌先後殺害父親王樹藤、母親王蔡秀猜,當時引起社會譁然,檢察官也求處最嚴厲之刑,經過接近一年審理,合議庭認為,王忠義涉殺害父親部分,因證據不足無罪、涉殺害母親部分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陳麗雅部分,因罪證不足無罪。全案可上訴。
地院認定,母親部分,王忠義是為了謀取新台幣50萬元保險理賠,先替母親投保微型傷害險,接著在103年10月,帶母親和妻子去種瓜溪玩水,離開時先用以手臂、手肘把母親推下水,還用雙肘把母親肩膀往下壓,讓母親頭沉入水中,沒辦法呼吸,直到溺死。而且由於母親掙扎,還造成母親皮下軟組織、肌肉出血。
父親部分,法院認為,雖然檢方當初在父親遺骸頭部有「鐵色素」反應,推斷王父遭鐵器敲擊致死,但台大法醫學科暨研究所鑑定,鐵色素應為血跡反應,非鐵器殘留的鐵質,王家也未搜出有血跡反應的鐵器,加上夫妻都否認謀害王樹藤,因此判無罪。
只是這樣判決也引發爭議,因為一般認知,殺害直系血親,而且手法這麼兇殘,不顧母親掙扎,還要將她致死,在法理上這麼大逆不道的案件,就應該判極刑,不過法官認為王忠義過去多年有照顧父母,及照顧中度智能障礙且躁鬱症母親的精神壓力,加上王忠義遭羈押後仍牽掛妻兒,尚有人性,仍有教化可能,因此無剝奪生命權、永久隔離必要,判無期徒刑。
而被告也不能接受,辯護律師鄭嘉欣認為本案疑點重重,原本就缺乏目擊者、凶器等直接事證而且王姓夫婦還通過刑事局測謊,檢警原認定王忠義夫婦謀財害命,但事後發現王父田產是租來的、王母保額也才50萬,財殺動機不足;而去年4月頭兩份驗屍報告都稱「非他殺」之下,檢方卻草率聲押王姓夫婦獲准,複驗後才改稱「有可能」是他殺,心態相當可議。因此檢方不能僅憑主觀推論就認定犯罪,力爭兩人清白。王妻也表示無法接受判決、將提上訴。
網路上也引發正反兩方辯論,有人痛批「真狠,死了屍體還要拿去賣錢!真的要招天打雷劈」「如果是兒子殺的那一定要死刑的阿」「台灣公理司法完蛋了,殺父母也不被判死刑」不過也有人認為,「田產是租來的 壽險詐保50萬 亦無凶器無直接人證事證物證 是冤枉還是檢警蒐證不力?」「不是說無直接事證物證, 疑點重重了嗎?怎麼大家都先判刑了?怎不等確定人是兒子殺的才來罵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