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台中報導
▲小六學生拿海綿製的樂樂球棒揮舞打到老師,老師竟報警,將學生帶回派出所做筆錄。(圖/翻攝自台中市議會YT)
台中市一間國小遭議員踢爆,今年3月底,一名六年級學生在體育課疑有違反秩序的行為,與老師發生爭執,手裡拿著軟式樂樂球棒揮舞打到老師,引發老師極度不滿,隔天學生道歉後,老師竟直接打電話報警,員警在老師、家長未陪同下,進入校園將學生帶回派出所製作筆錄,並移送少年法庭,校長在質詢時表示,是警方逕自把學生帶走,引起台中市長盧秀燕勃然大怒,當場打斷校長發言痛批,要求教育局嚴懲嚴辦。
▲小六學生被警察從校園帶回派出所做筆錄,盧秀燕大怒痛批校長領導無方,要求教育局嚴懲。(圖/翻攝自台中市議會YT)
台中市議員李中今(2)日在議會質詢指出,日前接獲家長投訴,表示孩子在今年3月26日課堂上與老師發生糾紛,他要求孩子隔天向老師道歉,但27日因老師認為孩子道歉態度不佳直接報警,兩名員警進入校園把學生帶派出所製作筆錄,移送少年法庭。質疑學校製作申述案時,竟說明是學生拿「球棒」攻擊老師,未註明學生拿的是樂樂球棒,是否刻意造成誤導入罪。
▲國小六年級學生拿樂樂棒揮打到老師,竟被老師報警抓進警局製作筆錄,移送少年法庭,該校校長到議會備詢。(圖/翻攝畫面)
李中表示,家長信任學校把孩子送到學校,但校方事後解釋只是「嚇嚇學生」,難道警察的功能是來嚇學生,「把警察當虎姑婆嗎?」。痛批警方缺乏法治觀念,同時反問警察局長李文章,進入校園是否有SOP?局長李文章表示,員警進入各級學校,要主任秘書、學務主任的同意,才能進入,除非是受到恐攻或校外挾持學生事件,否則一般案件必須低調處理,第一時間已將兩名員警記申誡懲處。
質詢到一半,校長表示老師沒有要求警方把孩子帶走,「是警方把小孩帶走」,台中市長盧秀燕氣到忍不住打斷校長發言,反嗆:「警方主動要帶走小朋友,學校也應該要阻止」,表示她聽了非常痛心,第一、孩子已經道歉,已經知道錯了,老師還不放手,要追究還要報警呢?非常錯誤的示範,不適任的老師;第二、沒有傳票竟然把小孩帶走, 校長領導無方,毫無法律觀念;第三、去(派出所)的時候,有老師陪嗎? 主任?校長都沒有,任何人都可以這樣把你的孩子帶走嗎?要求「 教育局重辦重懲,專案報告檢討,該區督學一併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