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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裸男「衝進檳榔攤」持刀嚇壞西施!遭老闆喝斥秒逃 超慘下場出爐

記者鍾昀軒/台北報導

台北市士林區一名郭姓男子裸體衝進檳榔攤,並拿水果刀威脅檳榔西施。(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士林區一名郭姓男子裸體衝進檳榔攤,並拿水果刀威脅檳榔西施。(圖/翻攝畫面)

台北市士林區5月14日發生一起驚悚事件,一名43歲的郭姓男子在住處喝完酒後,竟全身脫光闖進附近的一間檳榔攤,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恐嚇黃姓女員工,甚至欲將其拖進房間內。所幸熟睡的老闆聽聞尖叫聲後及時嚇阻,才沒有造成傷亡。而郭男是地方頭痛人物,有毒品前科的他,不僅被列為毒品人口,過去也經常發生酒後鬧事的情形。士林地院審結,依公然猥褻罪、恐嚇危害安全罪各判郭男拘役50日、有期徒刑4月。

回顧這起事件,有妨害自由前科遭判刑5個月有期徒刑的43歲郭姓男子,5月14日凌晨3時許在位於延平北路六段的公寓內飲酒後,脫光衣服衝到住家附近的檳榔攤,拿起桌上的水果刀朝店內的黃姓女員工逼近,更打算將黃女拖到房間內,黃女當場放聲尖叫。而蕭姓老闆聽聞尖叫聲後驚醒,立即喝止郭男並拍掉他手上的水果刀。郭男被喝斥後嚇得拔腿狂奔,趁隙衝進附近的小巷內逃離。警方獲報到場後,調閱監視器鎖定郭男,循線前往其住處逮人。

郭男於警詢、偵查時坦承犯行,士林地院認為,郭男為求己慾,不特定人得以共見共聞之場所為猥褻行為,並以持刀逼近方式恐嚇黃女。不僅破壞社會秩序及善良風俗,亦造成黃女受有心理上之壓力或陰影。考量郭男坦承犯行,最終依公然猥褻罪,累犯,處拘役50日,可易科罰金;另恐嚇危害安全罪,累犯,處有期徒刑4月,可易科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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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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