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黃國維毒駕撞死三重警被起訴。(圖/資料照)
新北市三重區今年(2024年)7月13日凌晨,1名男子黃國維(25歲)在吸食K他命、依托咪酯煙彈與安非他命等毒品後,駕駛銀色賓士車高速衝撞1輛警車,造成警員黃瑋震傷重不治。新北地檢署依刑法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與毒駕致死罪將黃男起訴,全案適用國民法官法審理,最重可判無期徒刑。
根據檢方起訴書表示,黃國維在施用K他命、依托咪酯煙彈與安非他命等毒品後,事發當天凌晨0時許,開車出門到三重中寮街附近載林姓友人後,沿著正義北路往重陽路方向行駛,過程中高速蛇行又闖紅燈,最後在凌晨1時許於正義北路與龍門路口闖紅燈,並逆向撞上正在執行巡邏勤務的三重警分局厚德派出所警車,導致警員黃瑋震死亡。
而肇事的黃國維僅受輕傷,被帶回警局偵辦,一開始還辯稱疲勞駕駛闖禍,但警方查出他有毒品前科,驗出他事發前96小時內另曾施用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及吸食含有俗稱「喪屍毒」、「太空油」的依托咪酯電子煙彈。
黃國維當時經檢方複訊後聲押獲准至今,檢方日前偵結,以黃國維涉犯公共危險罪章中的「妨害公眾往來安全罪」與「毒駕致死罪」起訴黃嫌,妨害公眾往來安全中的「以他法致生往來危險者」,原本可處五年以下徒刑,若釀成死亡,可判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徒刑;至於毒駕致死刑度則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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