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林昀萱報導
▲學生拿樂樂棒打老師遭報警抓進警局,盧秀燕大怒痛批教師「最壞示範」遭炎上。(圖/翻攝自台中市議會YT)
今年3月,台中市某國小的體育老師與6年級學生發生肢體衝突,期間學生持樂樂球棒攻擊老師,雖然事後有向老師道歉,但老師仍在隔日報警,校方則任由員警進入校園帶走學生,案件曝光後引發台中市長盧秀燕震怒痛批教師「不適任」。對此,台中市警方還原經過坦承執法過程確實有疏失,已對2名處理員警記申誡一次。不過盧秀燕臉書卻遭教職員灌爆。
台中市議員李中2日在議會質詢指出,日前接獲家長投訴,表示孩子在今年3月26日課堂上與老師發生糾紛,他要求孩子隔天向老師道歉,但27日因老師認為孩子道歉態度不佳直接報警,兩名員警進入校園把學生帶派出所製作筆錄,移送少年法庭。質疑學校製作申述案時,竟說明是學生拿「球棒」攻擊老師,未註明學生拿的是樂樂球棒,是否刻意造成誤導入罪。李中表示,家長信任學校把孩子送到學校,但校方事後解釋只是「嚇嚇學生」,難道警察的功能是來嚇學生,「把警察當虎姑婆嗎?」
質詢內容讓盧秀燕氣到忍不住打斷校長發言,反嗆:「警方主動要帶走小朋友,學校也應該要阻止」,表示她聽了非常痛心,第一、孩子已經道歉,已經知道錯了,老師還不放手,要追究還要報警呢?非常錯誤的示範,不適任的老師;第二、沒有傳票竟然把小孩帶走, 校長領導無方,毫無法律觀念;第三、去(派出所)的時候,有老師陪嗎? 主任?校長都沒有,任何人都可以這樣把你的孩子帶走嗎?要求「 教育局重辦重懲,專案報告檢討,該區督學一併檢討。」
對此,警方還原經過,表示當時因老師堅持提告,因此在將人帶回前有先通知學生家長,家長因工作無法即刻到場,先將人帶回去警局了解情況後才由趕赴的家長陪同製作筆錄。第一分局表示,2名員警在處理案件時,穿制服、開巡邏車進入校園,已違反《警察人員進入校園執法相關機制》規定,記申誡一次處分。後續將加強宣導,要求員警進入校園處理師生相關案件時,應穿著便服、使用偵防車,低調處理。
▲中市第一分局坦承員警進入校園帶走學生過程有疏失,已依規定處分。(圖/翻攝google maps)
不過事情爆發後,卻有許多人湧入盧秀燕臉書最新貼文下方留言為教職員發聲:「為什麼學生打老師結果老師被處罰?」「不管從什麼立場來看,他是老師、別人的老公、別人的爸爸之類等等,您的發言真是令人心寒,您的家人若是被拿球棍敲的時候,希望您也是能勸家人及自己,放下屠刀,原諒對方欸」、「學生道歉老師一定要原諒,不原諒就是最壞示範?請市長去當老師,給普羅大眾一個最好的示範。支持報警的老師!」「為什麼打人的道歉了,被打的人就得原諒?! 道德綁架!那還要法律做什麼?」「小孩打人只要道歉就沒事了,這才是最壞的示範吧,請從小教育小孩什麼叫作責任,包含刑事責任」、「原來學生打老師,事後道歉就可以了,真是刷新我對尊師重道的觀念」、「老師連碰都不能碰學生,言語也不行,但學生竟然可以拿棍子攻擊老師。」
也有教職員語重心長表示:「我是第一線教師,現行教育法規保護學生,老師長期在校園中處於劣勢,抄課文、晚下課、糾正學生都可能被投訴,還願意管教的老師,也是最常被投訴的一群。不幸遭學生家長誣告,就算證明了清白,最後也只能吞下。我看過很多『我們都道歉了還要怎麼樣』的學生(家長也很多),最後只能看著孩子越走越偏,卻再也沒勇氣、沒立場拉他一把。老師願意原諒,願意放下,是因為我們還對教育抱持一絲希望。希望市長能保護老師的「授教權」,在面對極少數『霸王龍』等級學生家長的狀況下,還能以司法捍衛自身人權及尊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