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柯文哲聲請將辭黨主席聲明交給秘書長,北院裁准解除禁止通信。(圖/資料畫面)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弊案,自9月5日被收押禁見至今。16日柯文哲委由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遞狀聲請解除「禁止通信」禁令,北院經函詢台北地檢署意見後做出裁定,准予解除。而聲請理由也曝光,主要為聲請將辭職聲明交付予黨秘書長周榆修。
法官認為,柯文哲聲請原因是要將辭去台灣民眾黨黨主席之職的聲明交付到黨部,經審酌其內容,並未與其所涉犯貪污治罪制條例犯罪嫌疑相關,純係該黨一般黨務運作事宜,應無勾串共犯或證人、湮滅證據之虞,不妨礙禁止其接見通信之目的,且不影響偵查不公開。
另依民眾黨黨章第3章第2節第16條規定,僅規定黨主席請辭後之處理方式,並未明定黨主席請辭之程式。依法理,應以請辭之意思表示到達,即生辭職效力。因此柯文哲聲請准許解除其辭民眾黨黨主席之聲明之禁止通信,而將之交付秘書長周榆修,此種解除通信確可發生辭職之效力,屬於合法且有效之行為,且不影響檢察官繼續偵查作為,又無勾串共犯證人、湮滅證據之虞。聲請有理由,應予准許。
意即證實柯文哲突然在起訴前夕,只聲請解除禁止通信,是為了要將辭去民眾黨黨主席的辭職聲明,由律師交給民眾黨秘書長。
根據了解,雖然民眾黨日前已將柯文哲的黨主席職務請假單延長到2月28日,但考量起訴後仍必須專心處理法院開庭,北檢手上也還有其他與柯文哲相關案件,因此有意請辭黨主席職務。但礙於「禁止通信」是連律師都不能替柯文哲對外與黨部聯繫、溝通,因此才會聲請解除禁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