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莊淇鈞/新北報導
▲鄭男遭刺傷後警方獲報到場。(圖/翻攝畫面)
新北市板橋區館前東路上某間餐酒館前,去年9月5日凌晨4時許,陳姓男子(23歲)及林姓男子(22歲)喝酒後,跟另名鄭姓男子(36歲)因為搶搭計程車,,陳、林2男不僅聯手圍毆鄭男,陳男還拿出隨身攜帶的彈簧刀,刺傷鄭男腹部及背部,隨即逃離現場,鄭男經送醫緊急開刀才救回一命。新北地院日前依傷害罪將陳、林,可上訴。
▲受傷命危的鄭男由救護車送。(圖/翻攝畫面)
新北院判決,陳男子及林男去年9月5日凌晨4時許,在新北市板橋區館前東路某餐酒館飲酒後,看門口有計程車停等,就開車門準備上車,跟另1名從餐酒館出來的鄭男子,因不滿鄭男堅稱該計程車是他預約叫來的,發生口角爭執,陳、林2男不僅出手圍毆鄭男,陳男還持彈簧刀刺傷鄭男腹部及背部,隨即搭計程車逃離現場。
受傷的鄭男經送醫後,醫師診斷為腹部刺傷併肝臟撕裂傷,有生命危險,緊急開刀才救回一命。新北地院考量陳、林2人到案後坦承犯行,但否認有殺人意圖且未與受害鄭男達成和解,日前依傷害罪將陳、林2男分別判刑1年及11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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