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洪正達/高雄報導
▲阿公侵占幼孫遺產說出許多冠冕堂皇理由,但法官認為他未感悔悟因此判刑2年4個月徒刑。(示意圖/記者呂品逸攝影)
高雄謝姓男子亡故後留下一對未成年子女,而身故後的保險金、撫恤金等1700多萬元全由小孩繼承,家族後來決定讓阿公擔任監護人,小孩子實際上交由叔叔和嬸嬸照顧,沒想到阿公欠債搬走其中的1400多萬元不還,又說他有權保管,小孩因此一狀將阿公告上法院,案經審理時,法官認為阿公不認錯也無悔意,判他2年4個月徒刑,後續經定讞後要入獄。
判決指出,謝男2020年9月間死亡,身故後留下保險金及撫卹金共1740多萬元,由未成年子女繼承,家族因此決定讓阿公擔任監護人,但又因年邁,姊弟實際由叔叔及嬸嬸照顧,就在2022年2月間,嬸嬸向法院聲請變更監護權引發阿公不滿,主張嬸嬸要篡奪遺產,因此預先領走1400萬現金;後來姊弟知道後向阿公要錢,但阿公不理,於是在嬸嬸陪同下控告阿公侵占。
案經法院審理時,阿公否認犯行辯稱是在幫孫子孫女保管鉅款,又數度強調自己是阿公不可能侵占,但法官檢視警方筆錄時發現阿公在外欠錢,因此在嬸嬸變更監護人後立即去取錢,並拿去還債,但又改口自己名下有千萬透天,表示自己有還錢的能力及意願,沒多久又再度改口保險金是他申請的,有保管的權利。
由於阿公說詞反覆更不願還錢,且犯後態度不佳更無知錯、悔悟之意,因此除不同意阿公免刑外,還依「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侵占罪」判處2年4個月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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