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新竹報導
▲新竹24歲陳姓男子,具後備軍人身分,今年4月收到教召通知,卻無故未到,遭判3個月有期徒刑。(示意圖/翻攝畫面)
新竹24歲陳姓男子,具後備軍人身分,今年4月收到教召通知,卻無故未到,遭依法函送;陳男的行為,妨害國家對兵役有效管理,影響國家後備防衛機制正常運轉,因此,法院將他依意圖避免教育召集,應受召集,無故逾應召期限二日,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
判決指出,新竹24歲陳男,為後備軍人,是新竹後備指揮部召集符號「博愛甲字第232800號(01)」召集編號0076教育召集令的應召員,應該在今年4月22日前往指定的新竹縣五峰國小報到;教召通知在兩週前就送達,但他卻無故沒前往,遭依法函送。
偵查期間,陳男都坦承犯行,被檢方依妨害兵役治罪條例第6條第1項第4款之意圖避免教育召集罪起訴,並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官認為,陳男明知自己是後備軍人,依法應接受國家召集,竟無故逾入營期限未參加教育召集,妨害國家對兵役的有效管理,影響國家後備防衛機制正常運轉。
考量陳男坦承犯行,審理後,依意圖避免教育召集,應受召集,無故逾應召期限二日,處3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