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魏君程報導
▲合議庭裁定柯文哲加保4000萬元,且須配戴電子腳鐐。(圖/資料照)
民眾黨主席柯文哲遭檢方以圖利、違背職務收賄罪等起訴,昨(29)日重開羈押庭,法院裁定7000萬元交保,並且需要配戴電子腳鐐。據悉,電子腳鐐原本是用來監控性侵假釋犯,經20年發展,如今的電子腳鐐已經是第三代,全台配戴超過1500次。
台灣法部部於2006年起,對性侵假釋犯實施電子監控,第一代是裝設居家攝影機監看,也就是指在性侵犯家中裝設影像電話,實施等同「宵禁」的規定;2009年開始的第二代電子腳鐐則僅限於居家監控,透過居家讀取器以及假釋犯身上的裝置,才能達到定位效果。
據了解,前兩代的系統都很難防止性侵犯逃脫,因此演變至今採用電子腳鐐監控行蹤,是以無線電或衛星定位等方式回傳功能的手環或腳環,全台已經有超過1500次配戴。台灣法務部統計,配戴電子腳鐐的性侵犯再犯率為0.98%,未配戴者再犯率為1.74%,顯示電子腳鐐確實有效降低再犯率。
此外,電子腳鐐配戴對象也不僅限於性侵假釋犯,後來適用範圍擴及羈押替代方案,偵審期間檢察官、法官可命有逃亡之虞者配戴電子腳鐐,避免嫌犯落跑。柯文哲昨日重開羈押庭,合議庭晚間23時評議後最終裁定柯文哲加保4000萬元,連同前次交保金額共7000萬元,且得配戴電子腳鐐,限制出境、出海8個月。
▲無罪推定原則。(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