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高逸帆/台北報導
▲民進黨團預計7日再度提出立法院長改選案(圖/記者高逸帆攝影)
國民黨團刻意將《選罷法》、《財劃法》延緩咨請總統公告,引發民進黨團不滿,並提案要求改選立法院長,不過今(3)日院會並未處理。對此,民進黨團幹事長吳思瑤表示,今天遞案沒有經過程序委員會,因此循程序先列入議事紀錄,但後續還是會循下週二(7日)的程序委員會將該案正式排案。她強調,不能容許若立法院長不能履行民主原則,那立法院的民主何在。
民進黨團認為,委員會個別召委竟可凌駕憲法、國會立法程序及國會議長,獨斷決定三讀通過之法律發布與否,毀憲亂政,莫此為甚。而韓國瑜公然配合國民黨主張,待立法院完成憲訴法覆議案並經總統公布後,才要將選罷法、財劃法咨請總統公布的政治操作,「不僅違憲、嚴重破壞憲政體制」,也違反「立法院組織法」第3條,立法院長應本公平中立原則行使職權之規定,「實已不適任立法院院長一職。」
因此,民進黨團主張,依「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8條「院長、副院長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人數提議,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人數通過,得予以改選;⋯」規定,提請改選本院院長。是否有當,敬請公決。
吳思瑤今下午在立法院受訪表示,任何一個立法院的委員都要依循內規,進行民主程序的法案審議,但當任何立委發現國會變了樣、民主已經變調,竟然可以讓三讀通過的法案延緩咨請總統公告,這是非常嚴重的民主失序,民進黨團不能容許相關議事作為。
吳思瑤指出,對於韓國瑜及領導的議事單位踐踏議事法規,所有的民主精神蕩然無存,民進黨團必須採取行動、有清楚立場,所以黨團會議51立委共同連署具名,提請要求對立法院長人選重新審視。
吳思瑤表示,因為今天遞案沒有經過程序委員會,因此循程序先列入議事紀錄,但後續還是會循下週二(7日)的程序委員會將該案正式排案。她強調,不能容許若立法院長不能履行民主原則,那立法院的民主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