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弘逸/台南報導
▲台南市某國小陳姓女老師調任其他學校擔任輔導主任,原國小另名鄭姓女老師,特別訂製6對花圈擺在國小門口前,寫下「狂賀、脫離苦海、做人做事失敗」等字句。(圖/翻攝畫面)
台南市某國小陳姓女老師調任其他學校擔任輔導主任,原國小另名鄭姓女老師,特別訂製6對花圈擺在國小門前,寫下「狂賀、脫離苦海、做人做事失敗」等字句,讓陳女覺得受辱,提告求償20萬元;不過法官認為,言論涉及學校事務及師生權益議題,屬善意、可受公評之事發表適當評論,因此駁回告訴。
判決指出,陳女、鄭女雙方都是台南市中西區某國小老師,因擔任輔導主任而認識;鄭女得知陳女將調人其他國小擔任輔導主任職務,便在2023年7月17日到她未來到任的國小門前,擺設6對訂製花圈,標註「狂賀陳大主任榮調某國小,脫離苦海的小老師家長學生狂賀」等文字。
▲台南市某國小陳姓女老師調任其他學校擔任輔導主任,原國小另名鄭姓女老師,特別訂製6對花圈擺在國小門口前,寫下「狂賀、脫離苦海、做人做事失敗」等字句。(圖/翻攝畫面)
由於花圈文字指涉,陳女在原學校任職時,造成學校同仁、家長、學生困擾及痛苦,也表達「做人做事失敗」,因此很開心調離,讓大家逃離苦難環境。
此舉讓陳女感到社會評價減損,名譽受侵害,導致精神痛苦,因此提起民事求償20萬元。
鄭女不否認有擺設花圈、標註相關字句,但否認侵害名譽,更強調花圈上的內容無何情緒性用語,客觀上難認有貶損社會評價;甚至提出刑事妨害名譽案「不起訴處書」來證明。
▲台南市某國小陳姓女老師調任其他學校擔任輔導主任,原國小另名鄭姓女老師,特別訂製6對花圈擺在國小門口前,寫下「狂賀、脫離苦海、做人做事失敗」等字句。(圖/翻攝畫面)
鄭女更解釋,「脫離苦海」是描述家長及師生的感受,言論屬評論性質,並非詆毀,是善意發表適當評論;透露陳女在原校任職期間,領導統御、制度改變或行事作風造成不少教師及家長有意見,甚至被投訴到台南市府教育局及教育部,並以此抗辯,認為請求無理由。
台南地院簡易庭法官認為,鄭女言論涉及學校事務及師生權益議題,縱使用字遣詞讓陳女感到不悅,但並未使用偏激不堪言詞,難認有貶損名譽,屬善意就可受公評之事發表適當評論,因此,將20萬元民事求償告訴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