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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誣告案判10個月!二審「辯詞稍改變」旅美教授分析「背後用意」

社會中心/羅欣怡報導

高虹安抵達高院時,和守在庭外的支持者打招呼,對於媒體追問則笑而不答。(圖/記者楊佩琪攝)

▲高虹安抵達高院時,和守在庭外的支持者打招呼,對於媒體追問則笑而不答。(圖/記者楊佩琪攝)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對旅美教授翁達瑞(本名:陳時奮)誣告,二審高等法院9日上午開庭,高虹安對於被翁達瑞指英文程度不如國中生,反嗆「不然叫國中生來寫呀!」火藥味十足。而陳時奮也在庭訊後在臉書發文描述法庭上的攻防,發現高虹安辯詞稍有改變,分析她的「背後用意」。

陳時奮先寫下誣告案的時間序,替網友回顧事件始末。從2021年10月,他在臉書貼文揭發高虹安的博士論文涉及抄襲,隔年8月,高虹安到北檢提告加重誹謗,2023年3月,北檢不起訴處分,於是同年6月,他在北院對高虹安提起誣告自訴案,2024年8月,法官認定誣告罪成立,判高虹安10個月徒刑。

高虹安遭旅美教授翁達瑞提起誣告自訴案。(圖/記者楊佩琪攝)

▲高虹安遭旅美教授翁達瑞提起誣告自訴案。(圖/記者楊佩琪攝)

陳時奮表示,昨日二審首次開庭,高虹安宣稱他的自訴範圍是「未適當引註」,但北院卻以「抄襲」當判決基礎,陳時奮解釋,其實兩個說法指的是同一件事:「『未適當引註』是她撰寫博士論文的行為,『抄襲』則是描述這個行為的用語。」直指這是高虹安的文字遊戲。

陳時奮也說,高虹安辯稱當初提告加重誹謗,不是因為揭發她抄襲,而是因為自己揭發她抄襲用詞過於誇大,「根據這個辯詞,高虹安的博士論文確實有抄襲,但沒抄到我說的那麼誇大。」

陳時奮指出,高虹安從頭到尾否認抄襲,「如果高虹安的博士論文確實無涉抄襲,那我不只造謠她抄襲,而且造謠的說詞誇大。」陳時奮也點出微妙之處「諷刺的是,高虹安辯稱她沒提告我造謠她抄襲,只提告我造謠的說詞誇大。」這是高虹安的轉移焦點,目的在脫逃誣告的刑責。

陳時奮進一步解釋,高虹安不認為自己造謠她抄襲構成誹謗,「我的謠言誇大才構成誹謗。換句話說,高虹安可以忍受我造謠她抄襲,卻無法忍受我的謠言誇大。」他認為高虹安的辯詞不符常理,稍具邏輯的人都可看清。對後續的攻防,自己也是平常心對待,「如果道理站在我這邊,只要講清楚就會有好結果。我堅信邪不勝正!」

#高虹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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