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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虹安嗆「叫國中生來寫論文」!旅美教授挑「文法6錯誤」笑:應要重修

政治中心/羅欣怡報導

高虹安誣告案二審開庭,庭上嗆旅美教授陳時奮「不然你叫國中生來寫我的博士論文呀!」。(圖/記者楊佩琪攝)

▲高虹安誣告案二審開庭,庭上嗆旅美教授陳時奮「不然你叫國中生來寫我的博士論文呀!」。(圖/記者楊佩琪攝)

旅美教授翁達瑞(本名陳時奮)自訴控告新竹市長高虹安誣告,二審9日上午開庭。高虹安當庭回應陳時奮批評她英文程度不如國中生,還反嗆「不然叫國中生來寫呀!」對此,陳時奮也臉書上還原雙方在法庭上的攻防,還挑出高虹安博士論文中一小段就有「6個文法錯誤」,直言「我說高虹安的文法程度不如國中生,應該還算公允吧!」

9日庭訊時,高虹安表示覺得不公平、很冤枉,她沒有任何誣告犯行、犯意更無虛構事實,當初提告只是針對翁達瑞臉書文章誇大不實、過度渲染的內容,非針對全文。像是陳時奮說她論文抄襲,可根本沒抄襲。另陳時奮批評她英文程度不如國中生,讓高虹安相當不滿,當庭嗆「不然你叫國中生來寫我的博士論文呀!」

對此番言論,陳時奮也還原現場,指出當天高虹安的律師指稱陳時奮「承認高虹安是傑出的博士生」,當下他也反駁高虹安的英文程度差,博士論文有許多國中程度的文法錯誤,「我不可能認為她是傑出的博士生」,認為對方把自己沒說的話塞進嘴巴,所以才會有後來高虹安嗆「叫國中生寫論文」的說法。

陳時奮挑出高虹安博士論文中的文法錯誤。(圖/翻攝自翁達瑞臉書)

▲陳時奮挑出高虹安博士論文中的文法錯誤。(圖/翻攝自翁達瑞臉書)

不過,為了印證高虹安的英文程度,陳時奮早在揭發高虹安的論文抄襲之前,就曾幫她改過英文的文法「才一小段就有6個文法錯誤」,包含:雙否定的錯誤」正確是「is insufficient 」或「is not sufficient 」、equipment是單數,後面的動詞應該用「is」、前面漏掉了「using」、will應該用過去式的「would」、to應改為「into」,以及increase的主詞是第三人稱單數的rate,應該加「s」。

陳時奮笑說,自己只檢查高虹安博士論文的一小段,就找到了6個文法錯誤,「我說高虹安的文法程度不如國中生,應該還算公允吧!」「高虹安應該回國中重修英文法,而不是嗆我叫國中生寫博士論文。」

#陳時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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