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羅欣怡/桃園報導
▲桃園少女遭親叔叔性侵。(示意圖/PIXABAY)
桃園男子阿偉(化名)2022年趁照顧親姪女之際,對年僅14歲的姪女性侵、洩欲。桃園地院審理時,阿偉認罪並與姪女的法定代理人和解,法官依2次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5年,責付保護管束,並禁止對少女實施不法性侵害或性剝削行為,分期賠償60萬元。可上訴。
檢警調查,阿偉2022年常在放學後到姪女的住處照顧管教,但卻趁機在2人獨處時要求姪女幫忙洩慾,同年10月某日,阿偉甚至與姪女發生1次性行為,後來被家人察覺神情有異,追問下才透露阿偉的惡行,桃園地檢署複訊後依家暴防性性自主罪嫌起訴。
桃園地院審理時,阿偉坦承犯行,證人的說詞也與警訊時的說法相符,法官認為阿偉為一己私慾罔顧倫常,對姪女做出性交行為,但因坦承犯案,又與姪女和姪女的法定代理人達成和解,法官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對受照護之人利用機會性交罪,2次各處有期徒刑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2月,緩刑5年,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並禁止對少年少女實施不法性侵害或性剝削之行為,且應分期給付6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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