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佩琪/台北報導
▲陶晶瑩和李李仁自創的「辣杯杯」紛爭不斷,被點心供應商提告侵占,結果不起訴確定。(圖/資料畫面)
藝人陶晶瑩、李李仁夫妻自創麻辣燙品牌「辣杯杯」日前爆出經營權糾紛,另有供應商「吉品養生」提告控訴辣杯杯公司員工明知採購合約有問題,仍僅以口頭方式下訂食品,涉嫌侵占,對陶晶瑩和股東藍均齊提告。台北地檢署偵辦後給予陶、藍2人不起訴處分。供應商提起再議,台灣高等檢察署15日駁回,陶晶瑩等人不起訴確定。
檢方調查,食品廠「吉品養生」提告控訴「辣杯杯」一劉姓員工於2021年間,口頭向他們下單訂購麻辣點心,吉品養生委請大田海洋食品製造後,送到辣杯杯位於新北市新店的倉庫。
但是契約出了問題,吉品養生控訴陶晶瑩夫妻明知契約不成立,卻仍將點心佔為己有,因此提告侵占。對此,陶晶瑩夫妻倆皆否認知悉此採購訂單,表示要向當時劉姓董事長詢問,不知道誰簽收該批商品。
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全案應屬民事商業糾紛,原告也已提起民事訴訟,另刑事告訴主張貨物的所有權,因此不構成侵占,給予陶晶瑩夫妻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