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基隆市一名32歲的男子被大學生女友認為脾氣不好、占有慾強,2人於去年分手,男子卻認為是女大生另結新歡,竟持三把刀當街將女大生刺死,隨後自殺不成遭警方逮捕。最高法院考量男子坦承犯行,曾當庭向死者家屬道歉,非無教化可能,今(28)日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確定。
判決書指出,邱男與余女自2014年底交往起,時常爭吵,余女因2人個性差異,隔年3月決意分手,遂避不見面,拒接邱男電話並封鎖網路通訊軟體。邱懷疑余劈腿,多次跟蹤,見余無意復合,仍想見面談判挽回。2015年5月21日晚間8時許,邱帶著2把水果刀、1把菜刀,在余家附近埋伏守候,直到深夜余的哥哥下班回家,邱見狀誤認對方是余的新歡,心生怨恨,余女又剛好要出家門,邱認為余想下樓與男友相會而暴怒,跟隨在後,並上前攔阻余女質問分手原因是要跟「那個男人」在一起嗎?
2人又開始劇烈爭吵,邱認為遭余欺騙,拿出預藏的刀狠刺余女的背、胸、腹部,傷及內臟,邱隨後稱「這就是妳要的、我陪妳」,並跪在余女身旁拿刀往自己心臟、胸、腹等部位刺,因穿著外套未受重傷,陷入昏迷,余女送醫後死亡。
歷審考量,邱男犯後始終坦認犯行,對死者家屬表示道歉及悔意,尚非完全無教化可能,將他判處無期徒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殺女友再自殺的邱男。(圖/翻攝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