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中心/林瑞恩報導
▲律師陳又新直言,柯文哲貪污收賄罪,已經跑不掉了。 (圖/新台派上線)
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案進度備受各界討論,經常評論此案的知名律師陳又新今(15)日於三立政論《新台派上線》中以法律專業提出其看法,更直言「柯文哲貪污收賄這個罪,我認為跑不掉」,其中就有兩個原因。
對於柯案起訴書,律師陳又新肯定「證據絕對很充分」,先前在起訴書說犯罪事實的時候,一般小草或者是支持者看不到,可能會有很多懷疑,不過我覺得從這裡面已經看到了幾件事情,我必須說就我個人判斷,目前為止看到的證據資料,柯文哲貪污收賄這個罪「跑不掉了」。他也提出了兩個「明確理由」。
▲律師陳又新直言,柯文哲貪污收賄罪,已經跑不掉了。 (圖/新台派上線)
第一點是「分紅」。從起訴書內容來看,檢察官連錢從哪來,都已經查出來了!不是莫名其妙用湊的,而是來自於「鼎越、京華城的分紅」為什麼分紅?因為多了20%容積率,所以得到了一個分紅,公司一定有帳出帳的,你出1億多會沒有帳?從分紅裡面去撥錢,給了沈慶京6000萬、給了柯文哲1500,如果不是對價,你為什麼要從這裡面撥錢?你應該從別的地方拿錢才對,光是這個錢的源頭,就幾乎可以證明對價關係了。
第二點則是「對話破綻」。檢察官問柯「如果是金主,他們自己去處理,你為什麼要記載在工作簿上?柯文哲的回答是」柯回答「至少要知道,誰有幫助過我們」。從中的端倪,讓律師陳又新直言「賓果」,三件事全部承認了。第一個,你有沒有承認收1500?不然你要感謝什麼;第二個有沒有對價關係?不然你要感謝什麼;第三個這個Excel表是不是你自己記的?是,你說了至少要知道誰幫助過我,那還要談什麼?
律師陳又新總結,在我來看的話,光這一句話1500已經打死了,是他自己承認的以後也不要再誣陷說什麼,至少要知道誰幫助過我們,那你這個1500萬,還要說它沒有記錄?還要說檔案是檢察官栽贓幫你寫進去的?已經都來不及了。
▲無罪推定原則。(圖/三立新聞網製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