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靚緯/彰化報導
![彰化地院一名30歲陳姓男子,10年前性侵年僅13歲的國中女生,法官依對話紀錄認定陳男有性侵事實,判決8年徒刑。(圖/翻攝Google Map)](https://attach.setn.com/newsimages/2024/04/08/4599610-PH.jpg)
▲彰化地院一名30歲陳姓男子,10年前性侵年僅13歲的國中女生,法官依對話紀錄認定陳男有性侵事實,判決8年徒刑。(圖/翻攝Google Map)
彰化一名30歲陳姓男子,10年前在網咖工作,遇到一名年僅13歲的國二女生,將她帶回家,發生性關係2次。前年Me Too運動爆發,女方在網路發表曾遭「渣男硬上」的過往,並到警局報案對陳男提告,陳男矢口否認性侵。此案雖已發生近10年,但女子保留兩人的對話紀錄,其中陳男提到「我就是這麼渣、妳的第一次給了我」,這句話讓法官認定,陳男有犯罪事實,依違反對未滿14歲之男女犯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徒刑。
女子控訴她13歲時轉到某國中就讀,經常流連網咖,因此認識在網咖工作的陳男,有一次陳男約她到家裡看電視,看到一半,陳男竟把她抱到房間,對她性侵,過程中她一直反抗,對於自己的「第一次」被奪走,女子心情非常低落、受創,為減輕傷痛,靠「自我催眠」把對方當作男朋友,卻仍一直做惡夢。但陳男否認,辯稱是女子在他下班時說要陪他回家,回家後他在睡覺,兩人並沒有發生關係,反控若女子被性侵,當時為何不報警?
女子出示當年的對話紀錄,內容顯示陳男傳訊向女子稱自己就是渣男,還提到女生的「第一次」性行為是跟他發生,揶揄女子是不是因為「第一次」被他奪走,還對他用情至深。'
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法官經審理後表示,雖然此案發生已10年,相關人的記憶可能模糊,但從Messenger對話內容來看,陳男的確曾默認女子與他發生第一次性行為,雖然陳男辯稱不知對方未滿14歲,他長期在網咖上班,應該知道女子當時僅就讀國中,認為辯詞不足採信,依與未滿14歲之男女犯強制性交罪判處8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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